《四川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下发
6月25日,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下发《四川省虚拟电厂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概要如下:
按照“政府部门主导、电网企业服务、运营主体实施、聚合资源参与”的工作原则,构建“1+N”虚拟电厂管理服务体系。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1个省级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级运管平台”),与电力交易平台、电网调度控制系统以及各虚拟电厂运营商平台互联,为全省N个虚拟电厂提供运营商平台接入、资格审核、能力校核、运行监测、运行效果评价等服务工作,实现全省虚拟电厂的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到2027年,虚拟电厂管理与市场交易机制不断深化,全省虚拟电厂规范化、市场化发展,总体可调节能力力争达到四川电网最大用电负荷的3%,充分发挥虚拟电厂在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建设条件:
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地方电网网内发、用电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地方电网企业与国网四川电力有直接并网结算关系;
(2)地方电网应将网内被聚合工商业发、用电户的基础信息电量信息等数据同步至省级运管平台;
(3)地方电网应具备与省级运管平台、电力交易平台、电网调度控制系统接口的业务支撑系统,满足虚拟电厂运营商及聚合发、用电户注册、变更、交易、结算和运行监测等功能。
二、接入方面:
接入申请。虚拟电厂运营商通过省级运管平台向负荷管理中心提交接入申请,并上传基本信息、运营商平台信息、运营商平台使用权证明(如软件著作权、购买合同、租赁合同等)等相关资料。负荷管理中心对虚拟电厂运营商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并将有关情况向省能源局报告
平台接入。虚拟电厂运营商向省能源局书面报告建设情况(包括项目概况、系统建设方案、聚合资源类型及规模、能力校核完成情况等),申请正式接入省级运管平台,与负荷管理中心签订负荷确认协议和平台接入协议,上传后完成虚拟电厂运营商平台接入;按需接入电网调度控制系统,与调控中心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完成调度控制系统接入。
三、市场交易:
接入申请。虚拟电厂运营商通过省级运管平台向负荷管理中心提交接入申请,并上传基本信息、运营商平台信息、运营商平台使用权证明(如软件著作权、购买合同、租赁合同等)等相关资料。负荷管理中心对虚拟电厂运营商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并将有关情况向省能源局报告
平台接入。虚拟电厂运营商向省能源局书面报告建设情况(包括项目概况、系统建设方案、聚合资源类型及规模、能力校核完成情况等),申请正式接入省级运管平台,与负荷管理中心签订负荷确认协议和平台接入协议,上传后完成虚拟电厂运营商平台接入;按需接入电网调度控制系统,与调控中心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完成调度控制系统接入。
四、结算管理:
接入申请。虚拟电厂运营商通过省级运管平台向负荷管理中心提交接入申请,并上传基本信息、运营商平台信息、运营商平台使用权证明(如软件著作权、购买合同、租赁合同等)等相关资料。负荷管理中心对虚拟电厂运营商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并将有关情况向省能源局报告
平台接入。虚拟电厂运营商向省能源局书面报告建设情况(包括项目概况、系统建设方案、聚合资源类型及规模、能力校核完成情况等),申请正式接入省级运管平台,与负荷管理中心签订负荷确认协议和平台接入协议,上传后完成虚拟电厂运营商平台接入;按需接入电网调度控制系统,与调控中心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完成调度控制系统接入。
五、政策支持:
接入申请。虚拟电厂运营商通过省级运管平台向负荷管理中心提交接入申请,并上传基本信息、运营商平台信息、运营商平台使用权证明(如软件著作权、购买合同、租赁合同等)等相关资料。负荷管理中心对虚拟电厂运营商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并将有关情况向省能源局报告
平台接入。虚拟电厂运营商向省能源局书面报告建设情况(包括项目概况、系统建设方案、聚合资源类型及规模、能力校核完成情况等),申请正式接入省级运管平台,与负荷管理中心签订负荷确认协议和平台接入协议,上传后完成虚拟电厂运营商平台接入;按需接入电网调度控制系统,与调控中心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完成调度控制系统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