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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5-08-19 09: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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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开征求《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适用于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计算及可开放容量评估。
征求意见稿指出,分布式电源在用户附近建设,以就地消纳为主,一般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源,包括同步发电机、异步发电机、变流器等类型电源。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kV(66kV)、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MW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适用本标准。
征求意见稿显示,对分布式电源红、黄、绿区域划分进行重大调整,并将“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划分”更改为“可开放容量评估及等级划分”。
分布式电源承载力
满足电网运行安全和电能质量等条件下,统筹考虑负荷水平、新能源利用率、灵活调节资源等因素,电力系统可接入分布式电源的最大装机容量,分为系统级承载力和设备级承载力。
分布式电源承载力评估应在全面收集电源、电网、用电负荷、灵活调节资源以及相关运行数据的基础上,计算系统级承载力和设备级承载力。
系统级承载力指某一行政区或电力调度独立控制区域内可接入分布式电源的最大装机容量。
系统级承载力计算应在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条件下,通过时序生产模拟仿真计算,得到省级行政区或电力调度独立控制区域内承载力区间,并将计算结果分解至区域内的各县级行政区。
设备级承载力指220(330)kV及以下变(配)电设备供电范围内可接入分布式电源的最大装机容量。
设备级承载力计算应在保证变压器反向负载率不越限条件下,计算得到220(330)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变压器承载力区间。
分布式电源开放容量
除已并网和已备案的分布式电源外,电力系统可新增接入的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
分布式电源可开放容量区间,应统计县级行政区和220(330)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变压器供电范围内已备案、已并网的分布式电源装机,并根据承载力校核结果确定。
县级行政区和220(330)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变压器的可开放容量等级,应根据分布式电源可开放容量区间逐级评估,并因地制宜提出承载力提升措施。
县级行政区承载力区间应由所属省级行政区域或电力调度独立控制区域承载力计算结果分解得到,并符合下述要求:
a)以年度为周期计算时,可按照县级行政区的用电负荷、用电量、用户数量、分布式电源装机规模、新增装机规模、已备案装机规模、国内生产总值等要素占比,分解得到县级行政区承载力区间;
b)按照电力系统设计周期计算时,可在年度计算基础上新增分布式电源技术可开发潜力、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等要素,分解得到县级行政区承载力区间。
设备级承载力计算宜以季度为周期开展,可结合分布式电源装机、电网结构、用电负荷变化调整评估周期。设备级承载力计算宜在当年度春季或秋季的工作日午间时段内选取分布式电源出力最大典型时刻,并预测用电负荷、电源出力、新型电力储能装机等相关参数。
可开放容量评估
征求意见稿显示,对分布式电源红、黄、绿区域划分进行重大调整,并将“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划分”更改为“可开放容量评估及等级划分”。
图源:《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
征求意见稿:开放容量评估应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原则,按照县级行政区、220(330)kV、110(66)kV、35kV、10kV变压器逐级开展评估。
县级行政区可开放容量评估等级应根据表1、220(330)kV及以下各电压等级变压器可开放容量评估等级应根据表2分别确定:
图源:《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
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流程见图:
图源:《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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